“我们也询问过我们的客户经理,他们都说没有收到通知,或者在等通知。只有少数在商业银行贷款的朋友听说,提前还款的客户,可能还有一些空间。”未来的谈判。” 任琳说道。
此前,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已有先例。 2008年10月,央行发布《关于扩大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至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当年下限由0.85倍调整为0.7倍。中小银行迅速推出利率贴息和‘转按揭’服务,基准利率调整至4%左右。国有银行也开始效仿抢夺现有客户。” 国有银行员工宁先生向记者回忆,当时的方式是银行联系客户去网点重新签订协议、签订合同。 除了查欠费记录外,大部分都是一路绿灯。
宁先生还提到,2015-2016年左右,存量贷款也出现过一波“打折”,大概有20%左右的折扣,而且不同银行之间存在竞争,很多利率都在4%以下。
“不过,当时的股票和现在的股票不是一个级别的。而且,作为优质资产,很多房贷都被包装成了理财产品。从银行的角度来看,目前股票利率的下调抵押贷款的经营动力较小,甚至更加困难。” 宁先生透露,提前还贷、降低存量贷款利率对银行来说是巨大的压力,目前银行正在讨论相关方案,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规则,而不是“ “一刀切”。 “ 数字。
专家: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有两种方式
事实上,业内对于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讨论由来已久,因此央行此次的表态在业内人士看来也是“意料之中”。
中金公司认为,虽然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可能对银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但提前还贷的减少将有助于降低银行流动性风险、稳定银行资产负债表; 现有房贷利率的调整也体现了政策明确的增长导向。 考虑到对宏观经济和消费的刺激作用,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对银行的负面影响有限。
招商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所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对于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来说是一个痛苦但长期有利的选择。 存量抵押贷款利率调整有两种方式——直接下调(改变合同条款)和间接下调(以旧换新)。 原则上,贷款置换应仅限于银行本身,不鼓励跨行“转按揭”。
同时,他建议各银行总行应出台具体方案,明确直接和间接降准的条件、标准和程序; 在降低存量抵押贷款利率的同时,可以规定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提前还款。
但如果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行协商改变合同协议或以新贷款取代原有存量贷款,则会回归严重的法律问题。 央行还强调了“市场化、法制化”的前提。
“从银行角度来看,修改合同条款主要是利率条款,降低利率会导致利息损失,双方协商修改条款,属于银行自愿减息如何平衡房贷利率降低和对银行的影响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难点,需要设计条款,同时贷款利率的降低也会影响存款利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珊珊对媒体表示。
她提醒,现有住房贷款合同条款的变更主要是利率条款的变化。 从个人角度来看,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利率条款外,其他条款都不要改变; 能否就提前偿还贷款的违约金问题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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